2022中国(长沙)国际林草产业博览会
展会视频
展会介绍

2022中国(长沙)国际林草产业博览会

2022 中国林草博览会

2022中国长沙林博会

展会时间:2022年12月2-4日

展会地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2022中国(长沙)国际林草产业博览会

一、展会概况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促进林业产业快速高效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林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双重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长沙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长沙)国际林草产业博览会于2022年在湖南长沙举办。

中国长沙林博会将全面展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是构建林产品贸易与交流平台、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我国与世界林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一次盛会。

二、媒体报道

2022中国(长沙)国际林草产业博览会期间有央广网、新华网、COTV  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中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网、中国林业新闻网、中国园林网、中国景观网环球网、中视联媒、中新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凤凰网财经、中国经营报、人民周刊(网)、腾讯、百度、网易、新浪、搜狐、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上百家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报道。

三、同期活动

  (一)中国林草产业大会

  (二)AI赋能智慧林业高质量发展论坛

  (三)碳中和与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

  (四)木本粮油、林下经济专题讲座

  (五)专场推介会

  (六)产销对接与合作签约

  (七)电商直播

、观众来源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部门领导;

2. 各省(区、市)林业草原局领导及相关人员;

3. 林业局、园林局、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局、乡村振兴局、旅游局等政府机构及负责人;森林消防有关部门人员;

4. 政府采购部门及负责人;

5. 森林资源开发集团;绿化养护管理负责人;

6. 相关行业研究人员及专家;林业院校、林业科研院所有关学者;

7. 知名农林商品经销商、渠道商;森林消防装备等生产企业、经销商、代理商等;

8. 旅游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资产评估投资等民宿投资商等。

展品范围

(一)各地政府展区:各省市政府展团,有关商协会等;

(二)优质品牌展区: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现代林业建设发展成果;

(三)林类产品展区:各类木材与树脂树胶,板材与木制品,林苗花卉与园林景观产品,种子、草类产品及林浆纸,林畜、林禽、食用菌、油茶、天然饮料等森林食品;

(四)生态健康展区:中草药、生物医药、医美养肤产品、保健品和养生茶等,康养旅游及森林认证类;

(五)机械设备展区:林业机械、病虫害防治器械、生物质能转化机械、林业新能源设备等,生态保护修复、森林治理和森林防火、消防应急救援设备;

(六)智慧林业展区: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有关应用,如大数据采集分析,信息化管理系统,林业资源、灾害、效益等可视化监管等技术应用

展位费用及注意事项

本次博览会提供标准展位和光地展位两种形式,参展单位可根据发展需要进行选择。

★ 标准展位:3mx3m=9㎡;  

注:双开口加收10%双开口费,标准展位包括地毯、三面围板、公司名称楣板、咨询桌一张、折椅两把、射灯两盏、电源插座一个(特殊用电请事先说明,另行收费)。

光地展位36㎡起租;

注:空场地不带任何展架及设施,为保障搭建质量,请各参展商选择主办方指定搭建商搭建贵司展台,除指定搭建商外不允许任何搭建公司进入场馆。

同期论坛及现场广告赞助请与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获取。

参展前请与展会举办方联系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 010-53675012
联系人: 张女士
手机: 13502108438
QQ: 1170110999
E-mail: cfgexpo@163.com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广通产业园6层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网站已尽审核义务。 具体声明以下:

一、因办展过程的不可控性,站内部分展会信息可能会出现题材变化、 延期或取消举办的情况,请参展商和参观者在参展前务必与举办方再次核实! 本站与站内所有展会之间均无主办/协办或承办等无关联关系,如遇参展纠纷,请与主办/协办或承办方联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替换成@)或微信: 523138820,并追加联系手机: 15313206870予以确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