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展位,每个9平方米,收人民币7800元(角位加收20%),展位内配一张台、两张凳、一支光管、一个电源插座,公司名称楣板一条。
2、光地展位,每个9平方米,收人民币7400元,须27平方米起租,不配任何设备。另向展馆支付搭建管理费每平方米30元,向展馆支付电箱费和电费。
广告费用
本届展会规模大,参观采购商超过20万人次,展会现场广告效果不可忽视!
广告形式:馆内指示牌3000元/单面/展期(1.5m宽* 2.5 m高,备注:1/3版面为展会指引,3/2版面为企业广告),桁架欢迎牌28000元/单面/展期(6m长*3m高,备注:1/3版面为展会指引,3/2版面为企业广告),手提袋单面广告5000元/1千个,室外条幅5800元/幅/展期。
注意事项
1、参展企业展位确认后,参展商在5天内应付展位费的50%作为订金,余款在展会开幕前两个月付清。逾期不付,主办单位不保障确认之展位,展位变动敬请原谅。
2、参展企业支付展位费时,请通过银行汇款,用支票时,请在支票抬头填写主办 单位名称,请勿付现金和无抬头支票,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参展企业负责。
3、收款单位:广东佛兴英耀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4、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如瘟疫、地震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本会不能如期举办需要延期举办时,乙方所交展位费不能退还,只能用作参加本会延期举办的费用。
5、鉴于大会的整体需要或有特殊原因,双方协商更改展台位置,参展单位需配合执行。
6、参展单位不得将其展位自行转让,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与申报参展产品不符的产品进场,否则主办方有权将其清出展馆,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参展单位责任的权力。
7、展会现场杜绝玩具、飞机、箱包、服饰、望远镜、切割工具、榨汁机、珠宝、项链等酒店用品以外产品参展,一旦发现主办方有权将其清出展馆,所付金额不予退还。
8、参展单位不得展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若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封存侵权产品或将其清出展馆,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面积:300000平米
电话: | 020-22173740 |
联系人: | 许经理 |
手机: | 15914335058 |
QQ: | 1210997150 |
E-mail: | 1210997150@qq.com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2507室 |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网站已尽审核义务。 具体声明以下:
一、因办展过程的不可控性,站内部分展会信息可能会出现题材变化、 延期或取消举办的情况,请参展商和参观者在参展前务必与举办方再次核实! 本站与站内所有展会之间均无主办/协办或承办等无关联关系,如遇参展纠纷,请与主办/协办或承办方联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替换成@)或微信: 523138820,并追加联系手机: 15313206870予以确认处理。